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。
二、展覽地點:本館四樓雙和藝廊、一樓臺灣藝文走廊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,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
3分鐘)。
三、申請方式:請至本館入口網/活動訊息/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,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,以電子郵件
寄送至cls@mail.ntl.edu.tw,或存入光碟或隨身碟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,信封註明「申請114年1-6月展覽檔
期」。
四、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
展出事宜。